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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办理中巴FTA产地证政策是不是变了,我们之前都是通过代理出OB第一栏双抬头的中巴FORM P原产地证,可是现在我们代理说由于中巴海关数据交换系统已启动,所以现在中巴FTA产地证不能OB第一栏双抬头了,请问是这样吗?可是我们客户要求我们抬头必须要显示在第一栏出口商处,这可怎么办呢?请问你们这边现在中巴FTA产地证还有OB第一栏双抬头吗?
答:可以,中巴FTA产地证现在还可以OB第一栏双抬头。中巴海关数据交换系统启动只是要求企业在出口报关时需要填写原产地证证书编号罢了,并没有强制说明中巴FAT产地证不可以OB第一栏。中巴FTA产地证通过我司出具第一栏必须要显示我们出证公司的抬头,你们抬头和我们公司一同显示在第一栏出口商处即可,不影响客户清关使用。
中巴FTA产地证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这种产地证出口到巴基斯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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