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华南地区分香港使馆加签和北京使馆加签,并不是全国的,华东地区的,有些可以在上海使馆加签。目前可以在香港使馆加签的使馆有:埃及,沙特,阿联酋,阿根廷,科威特,阿曼,巴林,巴西。其中,阿根廷和巴西只认&证香港公司的文件。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 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