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多层砌体砖结构房屋因设计、施工、使用不当、改变用途和超过设计年限等情况和原因,需要对其安全性、正常使用性进行检测鉴定,即进行可靠性鉴定。
01 基本规定:
多层砖砌体结构房屋的可靠性鉴定,应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定进行鉴定,该标准适用于以静力为主的可靠性鉴定,对于地震区域的多层砖砌体结构房屋,应与抗震鉴定结合进行鉴定。
02 鉴定方法与要求:
1)多层砖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鉴定应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并从构件层次开始逐步进行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等级的评定。
2)多层砖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以及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裂缝等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等级,并取其中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依据国家现行标准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多年来所完成的项目普及全省、涉及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