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能力评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具备承担与评价等级相适应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四)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
第十条 申请能力评价乙级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不少于8名相关专业的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三)独立承担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须达到业绩表(附件1)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申请能力评价临时等级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具备不少于4名相关专业的初级(或相当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了解更多的联系刘工17;同号 QQ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