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加拿大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2个月为异议期。
提交使用声明: 经过上述程序后,商标专利局颁发 “允许通知”,非注册证; 基于打算使用的商标,在签发注册证之前,颁发 “允许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可以申请延期。
注册核准: 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8-26个月。
加拿大商标使用有效期
从注册日起算15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5年。
回执时间:2周
注册所需时间:18-26个月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