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1628年—1644年),是明思宗朱由检的年号。崇祯是明朝作为大一统王朝的比较后一个年号。明朝败亡之后,李氏朝鲜一些士族私下仍然使用崇祯年号,如崇祯纪元后八十三年(1710年)、崇祯后再癸丑(1733年)、 崇祯后百三十八年(1765年)等等,这被称作“崇祯纪元”。崇祯通宝由明毅宗朱由检于崇祯元年(1628年)始铸。据《续文献通考》载∶天启七年12月,户工二部进崇祯新钱式,帝令每钱一文重一钱三分,务令宝色精彩,不必刊户工字样。钱文真书,通宝之“通”字有单点、双点之分。有小平、当二、当五,又有当十型大钱四种。小平钱径一般2.2~2.6厘米(实测比较大径2.6厘米),重约3~6克;当二钱径一般2.7厘米,重3.7克;当五钱径3.3厘米,重6.2克,南都钱较轻。
明末所铸崇祯通宝年号钱,其版别之复杂、品类之繁多,计有百余种,尤其是背文之繁缛,实为中国货币史上所罕见。崇祯通宝钱背有星月,也有的有奔马图形,俗称“跑马崇祯”。小平、折二、折五钱背文繁杂混乱,有记重、记天干、记局、记地、记局兼记值、吉语钱等,名目繁多,举不胜举,其中以光背及记地平钱为比较多。传世当十大钱光背无文,有文者。此外,崇祯通宝还有合背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