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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免费估价私下交易大清铜币

  • 发布时间:2019-04-18 09:33:25
    报价: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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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各省铸行铜元毫无节制, 清政府便着手整顿和统一币制,试图将铸币权收归国有,加强控制。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0月,清政府在天津设立的户部造币总厂开始铸造新式铜元"大清铜币",并颁布《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规定:"铜元成色定为用九七紫铜,三厘白铜,原用听锡一厘";"重量定准当二十者重库平四钱,当十者重库平二钱,当五者重库平一钱,当二者重库平四分";"统一制造大清铜币,由户部颁发祖模,均与总厂所铸一律,惟于正面加铸省名一字,以便查考。每次铸出,均须呈送财政处户部化验,并由财政处户部随时遵派要员前往稽查","各省所铸铜币,应令该省所设官钱公估等局,酌量市面情形定价,随发随收,持之以信";"各省所铸铜币, 不得大宗贩运出生活上,若各省需用铜币,可备价至总厂领取"。

    湖北大清铜币中心鄂十文,市场参考价: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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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银币光绪元宝广东省造—估价0万—成交价:345.00万

    大清银币光绪元宝安徽库平—估价0万—成交价:207.00万

    湖北省造光绪元宝—估价0万—成交价:198.00万

    浙江省造光绪元宝—估价0万—成交价:176.00万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7月, 清政府处户部又奏请朝廷, 拟将当时全国24处铜元局, 酌量归并为九处, 如折中所述:"然中国幅员辽阔, 若如全国仅设一厂,转运恐形不便,惟有相度地势之拼。除臣部所设总厂外,拟以山东归并直隶为一厂,湖南归并湖北为一厂,江西、安徽、江苏、清江并归江宁一厂,浙江归并福建为一厂, 广西归并广东为一厂。合奉天、河南、 四川、云南四厂,共九处, 皆归臣部统辖,调剂盈虚, 彼此均可匀拨。"在归并铜元局得以顺利实施的同时,又限定各省每日铸造铜元数额,以避免重蹈滥造的覆辙。此后,清政府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命各省造币厂改称度支部造币分厂,欲统而治之,巩固中央造币集权。

         这一时期铜元的显著特点,正面均钤有汉文"大清铜币"字样,左右边缘分列"户部"和干支纪年文字, 后期去掉"户部", 仅留干支纪年文字, 上缘列满文"大清铜币", 下缘列纪值文字; 背面为统一蟠龙, 又称"部颁龙"或"大清龙", 上缘前期为"光绪年造"、后期为"宣统年造"字样,下缘为英文"TAI-CHING-TI-KUO COPPER COIN", 汉译为"大清帝国铜币"。户部所铸铜元正面中央无文字,各省所铸铜元正面中央铸一阴文单省名,也有个别为阳文以示区别。币值分为当制钱二十文、十文、五文和二文四种。此阶段新疆地区铸行"宣统元宝"铜元,西藏地区曾铸行"宣统宝藏"铜元,仅此两例。虽然清政府处心积虑改革币制,但未能有效遏制住全国大肆铸造铜元的势头,各省局以利之所在都阳奉阴违,边疆省份云南竟敢违背不准设新厂的诏令,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设局铸行"云"字大清铜币。

         面对铜元泛滥之灾愈演愈烈,清政府决心彻底改革币制,从根本上解决铜元铸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废除旧铜元,再造新铜元。1910年(宣统二年)4月16日, 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 实行银本位制, 即以银元为主币,铜元为辅币,一种新型辅币制度明文确立。新铜元以分为单位,有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然而,这套新铜元的币值又与制钱比价相背离,只铸式样,并未流通。故1911年(宣统三年)又推出一套新铜元, 仍称"大清铜币", 计有二十文、 十文、五文和二文、一文五种,五文以上铸有制钱和银元互换值, 以补第一套新铜元之不足。 同时还规定新、 旧铜元暂时同用,在三年之内逐步收回旧铜元,期满停止使用。但这一币制改革方案,还未来得及全面实施(只有十文和一文铜元进入流通领域),便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朝灭亡。

         清代机制铜圆的铸造由广东伊始,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两广总督德寿与前总督李鸿章奏准仿香港铜仙铸造机制铜圆。机制铜圆较之方孔铜钱铸造精良,市商乐用,流通顺畅。次年,清政府即谕令沿江沿海各省准许仿铸。尔后,全国各地纷纷开机铸造铜圆。故当十铜圆的铸造地各异,这是区分不同当十铜圆的最明显特征。

          "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地方各省所铸铜圆,皆在其正面上缘镌写省名。计有:1、中央户部2、北洋;3、吉林;4、奉天;5、清江;6、浙江;7、江南;8、广东;9、山东;10、福建;11、湖南;12、湖北;13、四川;14、江西;15、河南;16、江苏;17、安徽;18、广西;19、新疆。其中,广西"光绪元宝"当十铜圆,现今存世仅数枚而已,自然无法收集。"新疆省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存世极少,极不易得。所以,收藏清代当十铜圆,一般以集齐十七省局为准。广西"光绪元宝"当十铜圆,则根本不去奢望。在余下的十七省局中,吉林,奉天两省所铸铜圆,现存世相对较少,余皆多见。

    2、"大清铜币"。

          "大清铜币"当十铜圆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地方各省所铸铜圆,皆在其正面中央镌刻阴文或阳文省名简称。计有:1、中央户部;2、直;3、吉;4、奉;5、汴;6、鄂;7、湘;8、川;9、云;10、滇;11、川滇;12、赣;13、闽;14、粤;15、浙;16、苏;17、皖;18、东;19、宁。其中,吉字最少;川滇、云字次之;滇、赣、苏、浙、东字再次之;余皆多见。

           清代铸造机制铜圆讫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始,至1911年(宣统三年)止,历时十余年。1900年广东开铸铜圆之后,清政府谕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铸时,并未规定统一的格式。全国各地皆自行开模铸造,各行其是。因此,大多未曾镌刻纪年,仅江南、江苏、奉天三省,除铸造无纪年当十铜圆之外,另铸造了数种干支纪年铜圆。其中,江南铸有壬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癸卯(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甲辰(光绪三十年,1904年)、乙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种年号当十铜圆;江苏铸有壬寅、癸卯两种年号当十铜圆;奉天铸有癸卯、甲辰、乙巳、丙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四种年号当十铜圆。 1906年,清政府下令停铸"光绪元宝",改铸"大清铜币",并颁布统一的祖模,命各地仿铸。故全国共二十个省局铸造的"大清铜币",尽皆镌铸干支年号,无一例外。现存世的清代"大清铜币"当十,共发现乙巳、丙午、丁未(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戊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己酉(宣统元年,1909年)、辛亥(宣统三年,1911年)六种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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