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报告在2017年之前叫节能评估报告,那时候还有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之分,但是在国家2017年1月1日颁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44号令之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最主要有三点,一是名字的变化,省去书和表的分别,统称为节能报告;二是大纲和目录的变化。这个变化相对较小,大部分内容还是沿用之前的节能评估的内容和格式;三是能耗标准的变化。新规要求,只要项目年能耗标准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就需要评审,而且还必须到省里评审,年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可以在市级评审。44号令已经颁布一年多了,根据我们的经验,全国各地执行的情况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直接按照新规办事,但是也有一些地方还是按照原来的老方法,甚至还在区分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表,可能各地有各地的实际情况吧,但是这也是一个客观事实。
随着国家行政审批手续的简化,之前申报项目的时候一些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的已经不需要提交了。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实行审批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节能报告等,企业投资的涉及到重大国计民生的项目需要提交的资料有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等,企业投资的一般项目只需要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办理备案登记就行了,所以现在来看,可研报告不是项目立项的必需资料,只有政府投资项目才这样要求,但是一些重大的项目都是需要做节能审查的,也就是说都需要做节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