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1.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报告: 1) 罚款HKD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2. 第二次(或以上)迟交报告: 1) 罚款HKD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甚至进行出入境限制。
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1.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报告: 1) 罚款HKD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2. 第二次(或以上)迟交报告: 1) 罚款HKD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甚至进行出入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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