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六大人才高峰”的选拔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重视人才工作,具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具有人才培养实施规划,具备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 个。(我司在设补贴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双创人才、“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申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率高,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2.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成果易于转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 年。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的项目,应与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周期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3.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我司在设补贴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双创人才、“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申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率高,期待与您精诚合作。)已入选过一次“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申报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程序再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须提交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二、分类条件
1. 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1974 年1 月1 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 周岁(1969 年1 月1 日后出生)。(我司在设补贴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双创人才、“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申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率高,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般不超过50 周岁(1969 年1 月1 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 周岁(1964年1 月1 日后出生)。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 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我司在设补贴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双创人才、“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申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率高,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三、优先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 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
入选者;(我司在设补贴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高企、高企入库、双创人才、“六大人才高峰”等项目申报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率高,期待与您精诚合作。)
2. 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
3. 申报单位为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的;
4. 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35 周岁以下(1984 年1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才;
5. 企业申报的项目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