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考建(构)筑消防员证书主要能从事什么工作?
一、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看所在单位的安排,一般会安排为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怎么考五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考试课程,根据国家标准,火灾危险场所按可燃物质的状态及危险程度划分为21区、22区和23区。21区是指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生产过程中,具有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22区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23区是指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易爆危险场所,按易爆危险物质和易爆危险程度,一般划分为二类。
di一类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易爆性混合物的场所。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考试。按其易爆危险和程度,又划分为0区、1区、2区、10区、11区五个危险区域。
2区为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易爆性混合物的场所;
0区、10区通常称一级易爆危险场所,即正常生产储存或运输条件下,在其所在范围的空间内,易爆危险介质就能达到易爆浓度的场所;
1区、11区通常称二级易爆危险场所,即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易爆性混合物的场所。
禁止在具有火灾、易爆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即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熬炼等明火作业,也包括炉灶及灼热的炉体、烟筒、电热器等生活用火及吸烟、明火取暖、明火照明等。
“因持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通常指检修动火。具有火灾易爆危险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通常根据发生火灾、易爆事故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动火划分为三级。申请明火作业要按动火等级办理审批手续,有关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检查测定,制订动火作业方案,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考五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
四、对单科成绩的处理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五、2019年报考建筑消防员工作内容及职业功能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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