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未再加工证明,香港未在加工证明,出口印尼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印尼海关要求出具未再加工证明,未再加工证明怎么办理?怎么办理未在加工证明呢?
很多客人在出口印尼的时候如果船经过香港转运,不是直达船,印尼客人都会要求办理未在加工证明才可以,这是为什么呢?
答:因为船只经过了香港,不是直达船从中国到印尼,所以印尼海关要求中国出口商出具未在加工证明,证明船只在经过香港转运期间,并未再次对货物进行未再加工证明;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名称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中文意思为兹证明本证明书内所列货物在香港逗留/转运期间,并没有被拒绝接受任何处理;
所以如果是出口经过香港,就必须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才可以,不然在海关那边无法清关提货;
办理未在加工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所需资料如下;
1、原产地证证书正本(FORM E,FORM A,FORM F这些等等的产地证书的正本。原产地证我司也可以代申请);2、提单复印件一份;3、清关发票一份。时间3-5个工作日。
证书要送去香港中检公司盖章,我司有专人往返香港拿证书。拿到正本,我司快递寄出。
如需办理,欢迎与我司进一步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