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在东莞商标注册企业小编建议做好商标注册前先做好查询工作,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注册商标可以去国家商标局注册,亦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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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2.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3.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
4.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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