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地址:北三环西路双天大厦(双安商场东侧)413房间招生办公室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提示
1.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
2.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3.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4.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作业人员应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
6.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呼吸器,严禁佩戴过滤式呼吸器。
7.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8.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时,应及时报警,不得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