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回收—24小时上门服务———随叫随到————国酒茅台”商标事件,起于2010年茅台申请注册4个“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案,并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初审通过之后,引起了白酒行业的强烈质疑和。在初审的三个月公示期内,针对该商标4个不同图案的注册申请,社会各界共提交95件次异议,除了两份异议不予受理外,其余93件次“待审”异议申请中。这些提交异议的企业及机构中,包含了五粮液、剑南春、山西汾酒、水井坊、郎酒、沱牌等酒企,汾酒更是连续发声表示反对。2016年,商标局对商标及图案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随后茅台在2017年初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而商评委于2018年5月25日复审决定不予核准注册。不予核准的原因是“国酒”字样的独占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随后茅台便开始了上文所述的又撤诉的反转操作。在业界看来,彼时茅台的反转,与此次茅台公开宣布停用“国酒茅台”商标一样,都不能够单独剥离看待。在白酒专家晋育锋看来,此次事件更像是一次活动。而部分行业人士认为,事件的前后发展要与整个“国酒茅台”商标事件进行联系,从头到尾其实可视为一场策略,意在制造话题。这样的与茅台近年来的“大带动大品牌”的路线不谋而合。此次宣布停止使用“国酒茅台”商标,在一定程度上也转移了业界对茅台的关注焦点。而这种之举,也不会让社会对茅台产生过于正面或者过于负面的印象。蔡学飞认为,之所以说没有太大影响,是因为茅台已是品牌产品化的代表,因此只要飞天茅台不改动包装,应该不会影响消费者的认知。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茅台放弃“国酒”的举动,却进一步强化了“国酒”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