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车辆行驶香港办理车牌
1)内资公司要达到三个5000万,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以上,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以上,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以上。或者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外商务厅办理核准手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办理一张私人内地入出的粤港车牌。
香港公司在省内投资设立企业
2)国外和香港、台湾商户到我省非山区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800万港元或人民币)以上,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每商户办理1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同一内地承办单位有多个投资外商的,最多只可申请3个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指标。
经港珠澳大桥口岸
境外到我省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公司及境外投资者)
1)对到我省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就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以往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车):担任我省县(市、区)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可以提出申请。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3)曾向内地善心捐款的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改革开放以来在我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申请办理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车辆指标,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4)高新技术外资企业: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无须提供纳税证明,可申请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已申请其它口岸的,不受限制。
5)其他类投资者:境外高校、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在内地投资办企业、学校、金融业、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符合投资纳税标准的,可申请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已申请其它口岸的,不受限制。
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商务车指标申请条件
在我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车指标。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通过以上的条件对比,不难看出,两边口岸的办理条件的区别了吧,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虽说港珠澳大桥办理条件是宽松了些,但是指标也是有限的,目前共计发放1万个指标,目前都在有序的申请当中,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可以尽早提出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