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前海商务秘书公司于2018年1月起开始分批次开展住所托管企业联系信息核实工作。经核实,发现存在部分托管企业失联和协议失效的情况。目前已将首批未回复联系信息核实短信,且协议失效的企业整理形成失联失效托管企业名单,分批次报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这意味着公司的日常经营将受到限制,同时企业的公司法人及高管个人征信记录将受到影响。需要前海地址续签企业的而没有及时续签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像企业生存命脉被掐断,一系列的麻烦将接踵而至。同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后会一直都有记录。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不会消除。
一、住所托管业务新合作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有关经济类犯罪等不良记录。
3.同一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业不能超过10家。
二、前海地址续签资料中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住所托管协议书》两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及确认书》。
三、前海地址续签资料中在系统预申请住所托管协议续签,需要上传材料:
1、拟任法人手持身份证拍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全体出资股东身份证件原件拍照。
3、经办人手持身份证拍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企业变更备案通知书
5、在深圳辖区内的实际经营场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