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促进现代物流企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昆委号),以及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昆山市促进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我市实际,有效推动现代物流企业发展。
二、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在昆山注册设立并依法经营,从事交通运输、供应链管理、综合物流服务等业务的物流企业。
三、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相关项目申报必须提交:
1.昆山市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运输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昆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书(见附件2);
针对具体项目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鼓励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和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服务业财务状况表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完税凭证复印件和缴税汇总表;
(二)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和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服务业财务状况表年度企业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完税凭证复印件和缴税汇总表;
(三)鼓励物流企业创建品牌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获得A级认定的文件和证书;
(四)鼓励物流企业提高营运能力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物流企业申报车辆汇总表(见附件3)。
四、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
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请与网络平台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材料申请流程:
1.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申报材料,经各区镇审核,并填写物流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报送至市发改委(材料一式两份)。
2.市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实地验收,确定资助项目和拟扶持企业名单,并会同市转型办、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税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联合评审组,对拟扶持企业名单进行会审。根据会审意见,将评审合格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3.市发改委对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计划,并报送市财政局、转型办复核后,呈报市政府审批。
4.市发改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列入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公示期不少于7天。
5.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和公示反馈情况,会同市发改委下达资金。
(二)网络平台申报网址为http申报流程:打开网址—单位注册—单位登录—系统管理—提交单位申报资质申请—项目申报—区镇审核—市发改委审核—评审组会审—财政局复核—网上申报成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5。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申报单位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财务数据或项目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取消资助资格。
2.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有其他违反规定的,收回专项资金,同时,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3.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对因把关不严造成资金使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由该区镇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市财政直接从该区镇财政中扣除。
4.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联系人:刘炜,王琭璠,联系电话物流专项申报QQ群
附件:
1.昆山市促进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物流企业申报车辆汇总表
4.物流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
5.财政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山市转型办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