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如何判刑?
1、《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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