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成品管件安装,均按设计的不同压力、材质、规格、种类以及连接型式等,分别以“件”为计量单位。螺纹管件数量,如施工图规定不明确时,可按本册定额附录二“碳钢管螺纹接口管件含量表”计算。螺纹管接头连接,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得再套用管件连接定额,但螺纹管接头的零件价格应另计。
2.管件制作,按设计的不同压力、材质、规格、种类,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执行第五章“管件制作”定额。管件安装以“件”为计量单位,执行管件安装相应定额。
3.全加热套管的外套管件安装,定额以碳钢两半(半成品)管件为准。如外套管件为不锈钢时,电焊条计算,其它不变;两半封闭短管可按管件计算。
4.半加热外套管口后焊在内套管上,每个焊口按一个管件计算。如内套管为不锈钢管时,电焊条可以换算;外套碳钢管如焊在不锈钢管内套管上时,焊口间需加不锈钢短管衬垫,每处焊口按两个管件计算,衬垫短管按设计长度计算,如设计夫规定时,可按50毫米长度计算其价值。
5.各种管道(在现场加工)在主管上挖眼接管三通、摔制异径管,应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不分种类综合以“件”为计量单位,套用管件连接相应定额,不另计制作费和主材费。
6.挖眼接管三通支线管径小于主管径1/2时(属于直管连接,其焊口包括在直管安装内),不计算管件工程量;在主管上挖眼焊接管接头,凸台等配件,按其配件管径计算管件工程量。
7.凡用法兰连接的管件,计算法兰安装工程量,不得再计算管件连接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