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
1、离岸公司的用途是什么?
答:贸易公司:直接的好处就是极为方便的资金运作和超低的税赋成本。
控股公司:包括商业控股公司和以保持隐秘性为主要目的的私人控股公司。大陆的中外合资公司和独资公司投资排名第一的香港和第二的英属维尔京群岛都是著名的离岸地。
国际投资:用于持有债券、股票以及交易等。
其他用途:游艇持有公司、物业持有公司、资产保护公司、公众投资公司、知识产权拥有公司、运输公司、网络公司、保险公司等。
2、怎样运用离岸公司?
答:离岸公司可拥有及经营进出口业务生意,发行股标、债券或集资、作保证人、聘用职员、买卖货品及劳务、签定合同、租用写字楼购买房地产,开设银行户口,以及为员工成立退休保障计划。
3、什么是现成离岸公司?
答:现成公司是一些已成立,但仍未开始运作的公司,用以应付顾客即时之需。
4、什么是离岸公司注册代理?
答:注册代理确保成立的公司有委派代表,方便替其收取法律文件及与注册部门联系。注册代理收到文件后,便根据该公司的通讯地址递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