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入库的企业有福啦。常熟市人民政府为了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创新的扶持力度,特印发了《常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培育入库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和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的企业,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研发资金。智为铭略小编现将研发资助的具体明细整理如下,供常熟市企业参考:
一、纳入苏州市高企培育库且上年度研发资金投入超过25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研发补助资金;上年度研发投入不满25万的苏州高企培育库的企业,按照20%的比例给予研发资助。
二、当年通过高企认证的企业享受下列资金补助政策:
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超过75万且在培育期内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研发补助资金;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到75万的入库企业,按20%的比例给予研发补助资金。
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万元的,且首次直接通过高企认定而未经培育入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研发补助资金;按20%的比例给予上年度研发投入费用不满100万的,且直接通过高企认定而未经培育入库的企业。
3、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25万元的,且认定前一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重新认证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研发补助资金;上年度研发投入不满25万的,且认定前一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重新认证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按20%的比例给予研发补助资金。
三、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平台企业,原则上将给予0.2万元的研发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