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只要公司(在厦门设立)拥有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软件产品,就可以软件企业认证,在做“软件产品或认证”前要先办理“软件著作权和“软件检测”。
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3.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大专学历或以上)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6.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