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印发了新的实施办法——《苏州高新区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智为铭略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办法”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供预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苏州高新区企业参考:
培育奖励
对于培育入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培育资金;
申报奖励对当年申报培育入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认定奖励1、对当年首次认定为省民营科技企业的企业给予最多5万元奖励;
2、对于首次认定为高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四、其他奖励
对于科技服务业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备注:入库培育企业和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省、市、区财政给予的培育奖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