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否处分抵押房屋
二手房的抵押人对自己所有的二手房设定抵押权,便是对其抵押二手房所有权进行了限制,为任意处分抵押二手房设置了障碍。即使抵押人占有、使用该二手房,但所有权的最终权利——处分权受到一定拘束。
二手房抵押人处分抵押二手房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可以转让或出租抵押的二手房。抵押人转让出租抵押二手房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超过债权数额的一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未获清偿部分属于没有担保的债权,由抵押人继续清偿。抵押权人也可以处分抵押权,但二手房抵押权必须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处分。抵押权人转让债权时必须转让抵押权,转让抵押权也必须转让债权。
那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到底有效还是无效呢?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应属效力待定合同,这种转让不是绝对无效,其还要受制于一个条件,就是受让人的态度,是否愿意代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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