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税制。低税率、简单的税制、高免税额、无资本增值税。以上种种条件令香港的税制在亚洲区最受欢迎。港币可自由兑换,加上香港并无扣税制度,因此企业所得利润可随时转移到世界各地。香港的税制以地域为课税基础,只向在香港产生的利润及收入征税。香港主要的税收为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税务局负责香港的税收事宜。
1、利得税
利得税只向在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商业所得的利润征收;有限公司利得税的税率是16.5%;无限公司利得税的税率是15%。公司派发的股息不用扣税;来自公司派发的股息收入无须缴纳利得税;除财务机构外,公司或个人从本地存款获得的利息收入,无须缴交利得税;从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获取的利润,优惠税率为8% 。
2、薪俸税
来自香港以任何形式受雇的收入,均须缴交薪俸税;应课税项目,包括佣金、红利、奖金、约满酬金、津贴(包括教育津贴)及其它利益;任何来自香港的服务及补助金收入亦需缴税税率按收入多寡,由2%至17%;外籍人士在任何评税年度留港少于60天,无须缴付薪俸税。
3、物业税
物业税税率是租金(除差饷及维修保养费用扣减20%外)的16%。然而,若公司的租金收入已经计算在利得税中,则不需缴付物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