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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证据被销毁证据不足怎么办咨询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8-14 14: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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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的案件是非常多的,而公安机关受理诈骗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那么诈骗证据被销毁证据不足如何进行处理­下面由沈阳刑事辩护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诈骗证据被销毁证据不足怎么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诈骗案件的证据被销毁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案件侦查的期限,如果经补充侦查后仍然不能收集足够证据的,应该撤销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以上知识就是沈阳刑事辩护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诈骗案件的证据被销毁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案件侦查的期限,如果经补充侦查后仍然不能收集足够证据的,应该撤销案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公众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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