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2.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 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从四级开始报考!
3. 培训对象: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
3、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
4、企业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的专业人员;
5、研发骨干、项目组核心成员;
6、公司法律部、工会工作人员;
7、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8、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事务所律师;
9、有志于成为劳动关系管理专业人才的人士;
10、中高级职业经理人.
4. 职业资格类别: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5. 报名地址:
1、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3幢2608(弘阳广场对面)
2、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龙池地铁站2号出口)
3、南京市江浦区明发新城中心2幢3单元1014室(工业大学3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