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沉降大小确定:阶段:路基填筑施工期间主要观测地基与堤身的沉降变形以及路堤坡脚边桩位移与沉降。本阶段每填筑施工一层观测一次;同时应保证不超过3天观测一次。第二阶段:路基填筑施工完成后,自然沉落期的观测。该阶段对路基基床地层顶面的沉降及路基基底沉降进行系统观测,直至工后评估可满足无碴轨道的要求为止。本阶段观测频率:第1~15天每3天一次,第16~90天每7天一次,第90~180天每15天一次。第三阶段:基床表层、无碴轨
式中:W—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mm;R—为测段长度/km;n—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
式中:Δ—闭合差/mm;L—计算各闭合差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N—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环的个数。无论是附和水准路线或闭合水准路线,允许闭合差或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计算的每千米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超限时,均应分析原因,重测有关段落。在路基填筑过程中,要求在埋设沉降板范围内用小型夯实机夯实,尽量减小对沉降板的影响。
道铺设期间及正式运营前观测。本阶段频率:前15天每3天一次,以后每7天一次。
第四阶段;试运营期间的观测。本阶段的沉降观测主要进行路基面观测桩的观测,一般每月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