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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新加坡基金会发币

  • 发布时间:2019-09-03 15: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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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什么性质的实体发行代币并无监管层面的特别要求: 就好像做任何生意,你的顾客如果愿意相信你,与你个人签合同,把钱支付到你的个人账户,交易也能正常发生;如果没有发币实体,项目发起人用个人名义签约发行方,用自己的数字钱包和银行帐户,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全体代币投资人认可的情况下,代币发行也能完成;现实情况是,代币发行项目本身应当是一个事业,是一个团队行为,需要用公司化的形式来组织和长期正规化运作,接收公司法的监管;而是否愿意正规化运作,接受监管,更多的是项目发起方的自主决定。

    2. 基于上述,代币发行用非盈利主体还是用盈利主体也可以说是项目方的自主决定 。

    先看一下二者的核心区别:非盈利性质的公共担保有限公司(基金会)无股东,只有成员(guarantor),所以不存在分红和控股一说,所得收益仅能用于符合公司(基金会)既定目标的项目支出,且需要每年提交审计报告;盈利性质的公司按照股东股份数额届定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可分红。

    也就是说,如果所募集的代币所有权在一间盈利公司下面,则股东享有其所有权,且可以用于分红;从行业实践角度来说,白皮书上所描述的项目均为对于未来事件的描述(尚未在当下发生),则代币投资人投资到项目方的代币资金的用途是用于项目未来的开发,这笔资产并不属于项目团队或者任何个人,只是由项目团队代全体投资人进行管理,用于未来白皮书中承诺的项目支出;

    这也是早期开源项目用非盈利基金会做主体的初衷: 非盈利的治理结构和运营规则更适应于代币发行的本质和管理需求,能更合理管理由全体社群捐赠,用于白皮书中所描述的项目未来开发所需资金; 换名话说,用非盈利机构进行代币发行的操作,是自我治理多过于他方要求,而脱离区块链行业理解和实践经验,单纯从法制和公司架构层面给出论断和建议, 往往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环:行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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