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业务代办
资质代办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公司章程(若没有,拿公司营业执照和印章去工商部门重新调一份);
3,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4,土地证或发改委下批的红头文件及购地合同
5,法人联系方式,公司固话,公司邮箱
6,法人股东、一寸照片4张
7,,法人章
资质年检所需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年工作总结;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三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
5、填报本年度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上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有效证明文件;
7、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
8、上年度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
资质核定所需材料:
1、开发企业向市房地产局开发办提交的关于核定资质等级的报告;
2、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
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
5、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
6、企业本年度的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并交原件核对);
7、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复印件加盖单位,并交原件核对)及就职人员劳务合同;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并交原件核对);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
10、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报表主管部门);
11、近三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有效证明材料;
1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加盖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及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