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阶段:准备相应申请文件
2.审查阶段: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提出“提前公布请求书”的申请。
3.实质审查阶段:发明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开始实质审查。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
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1)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改正了审查意见中的不足,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2)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改正审查意见中的不足,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4.授权阶段: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和自己发明技术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检索可以在代理人指导人进行;
2)发明专利保护期长,但要求比实用新型高,审查期限较长,费用较高,如果需要尽快获得授权的,可以在申请的同时请求提前公开;
3)发明专利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应请求实质审查,并缴纳实质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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