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利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还避免了后续账目不合格等系列问题。如果企业成功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等。实际上,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同时仍然会有很多疑问,针对该问题,智为铭略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核心问题如下:
1、适用“行业”负面清单制,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如下: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合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股价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有: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商品化后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技术等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研管理研究;常规性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3、加计扣除费用归集的范围有: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温馨提示:“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4、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者个人开展研发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
5、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2018年以后)。
6、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