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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财产分割律师,抚养权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0-28 09: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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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刘强律师团队在离婚诉讼中发现:无论恋爱时怎么如胶似漆,不分你我,从迈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夫妻双方的许多财产关系就发生了变化。当婚姻走到尽头的那一刻,婚姻里积累的夫妻共同财产便要被分开。那么,如果在离婚案件中,有一方有过错,那么对这种情形法院会怎么判定?

    一、离婚过错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

    二、离婚过错赔偿的事件

    (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

    离婚过错赔偿要求请求赔偿的一方需无过错,如果请求赔偿方也有过错,那就不能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三、离婚过错赔偿的适用

    离婚过错赔偿既可适用于判决离婚,也可适用于协议离婚。离婚并不因判决离婚或协议离婚而有不同的效力。协议离婚时,双方可就损害赔偿进行约定,无约定的,也并不表示无过错方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协议离婚生效后,无过错方仍可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判决离婚的,无过错方可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结语:在婚姻中我们应该遵守忠实义务,在离婚中也能光明正大的分割自己的财产,过错赔偿需要无过错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获得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另:刘强律师团队其他律师负责刑事,民事,企业法律顾问等其他诉讼及非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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