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深圳市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申报

  • 发布时间:2019-11-11 15:09:58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东省广州天河区
    公司:广东广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手机:13138685585
    微信:lzm782869218
    电话:020-82135255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1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2)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3)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6)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两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五名;(2)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5)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21、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4)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6)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22、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3)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5)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23、2、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2)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4)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6)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24、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3)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5)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25、3、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2)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4)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5)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6)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26、(7)同一资质单位不能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27、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3)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4)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5)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28、(6)同一资质单位不能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