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二级及以下资质,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上年度财务报表;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及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4)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执行情况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一级资质,应提供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及电子文档;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
(6)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
(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