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非师范类学生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参加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普通话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学校多年从事教师资格证,培训经验丰富,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课程配置合理,使同学们充分吸收和巩固知识,获得较好的学习效果。课程安排:课程跨度两个月,全年循环式开班,报读一期即可重复听课,保障通过率。
三、报考条件: (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A:有志于从事教师行业的社会人员与学生,参加本校培训后均可通过本校代报名参加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普通话等级考试。
B:本科学历可报考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
C:大专学历可报考小学、幼儿园老师;
D: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申报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A: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普通话、教学能力测试;
B:参加国家统一的考试,成绩全国有效
教育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以下培训课程:
一、授课的方式:
1、网课(精讲课+考前冲刺班+章节练习+模拟考试+押题)
2、面授(名师任教+送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