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嘉立电梯获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11月28日起施行。符合该意见适用范围且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除了可申请自治区级财政补助,南宁市财政也将给予5万元/台的补助。
近年来,为加快既有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程,广西及南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让老旧小区居民吃下了“定心丸”。2018年12月,广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简化申请条件,优化审批流程,明确了建设要求等,正式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今年1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其中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流程主要由前期准备、前期审批、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四个部分组成。
南宁市将成立市级、城区(开发区)级共两级“加梯办”,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属地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项工作。为了方便居民办理加装电梯的申报审批事项,还提出各城区应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加装电梯专项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申请加装电梯可按小区、栋号、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可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工作,也可由签订加装电梯协议的专有部分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书面委托物业、电梯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代理开展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自筹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后期维保费用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