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设计创作中经常运用的对比手法有:大小对比,虚实对比,明暗对比,远近对比,疏密对比,动静对比,冷暖对比,色彩对比等等。对比强调的是设计元素之间的区别,无论是色彩的对比、形态的对比还是其他,两个相互对比的元素能相互加强。平衡则是隐含在对比之中的关系,是对立元素之间的主动关系。如果达到了平衡,影像就会有一种平衡感。否则,影像就失去了平衡,但会留下视觉张力。
二、两种极端,以及之间的各种平衡,在设计中都有相应的作用。眼睛寻求和谐,虽然这并不能成为一条构图规则。在实践中抛开完美的平衡,有时往往可以创造出更为有趣的影像。有效的构图并不总是按照熟悉的比例制作和谐的影像,虽然这样做看起来很舒服。 好的构图是功能性的,要求设计师对作品的潜能和 终效果要有清晰的想法,能预见观者的思考。
我们在学习中,在平时观察事物中,也存在一些视觉上的,心理上的一些偏差。比如,同样两个成年人,一个头稍大些和一个头稍小些,就会感觉头大的人矮,而头小的人高。同样两个一样高度的男女给人的感觉总是女人高于男人,当然,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距离所带来的透视变化,也会影响元素原先的大小效果。
此外,还有主次对比、动静对比、疏密对比、藏露对比、曲直对比、柔刚对比、横竖对比、宽窄对比、粗细对比、方向对比等等,它们是辩证的统一体,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从技术角度看,对比关系乃是一种造型方式和构图手段。
在实际设计运用时,应遵循表现形式为主题思想服务的创作原则,从实际、从生活出发,一切服务服从于内容,才能取得和谐统一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