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延续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条件。
(四)岗位责任人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审定人员、相关科室审查人员、办理人员。
(三)延续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条件。
(四)岗位责任人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审定人员、相关科室审查人员、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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