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郑州拆迁律师,商铺拆迁补偿找来硕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2-10 16:16:06
    报价:面议
    地址:北京,东城,地坛公园方泽轩
    公司: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wxlssws
    电话:010-64252899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自我。来硕已成为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 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的需求,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2015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规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体土地上部分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一)住宅户的征收与补偿

    1.在村庄居民点内,集体土地上建筑物(正常使用、构成房屋结构的)补偿以村民合法宅基地上每处住宅按照330平方米为有效补偿面积;总建筑面积≤330平方米的按郑政文号文件规定标准据实补偿(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扩建至二层以上的按平房标准补偿);不足330平方米的部分奖补至330平方米,每平方米奖补400元。院内地上其他附着物不再补偿。

    2.原有住宅房屋建筑总面积已超出330平方米,且没有改建、扩建等不当建设行为的,按郑政文号文件规定标准据实补偿。

    3.改建、扩建以后的砖混结构(包含工字钢梁)和砖木结构房屋总面积超出330平方米的,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拆除的,按以下标准补偿:(1)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2)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只给予200元/平方米拆工费。(3)院内地上其他附着物不再补偿。

    4.改建、扩建以后建筑总面积超出有效补偿面积330平方米以上的彩板房、简易房只给予100元/平方米拆工费、铁皮房给予80元/平方米拆工费。

    5.住宅与非住宅的界定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并提供证明。

    xklaishuozx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方泽轩南小院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