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其意义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中所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法人在内部联系上往往也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属于雇员的范畴,也就是说,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被授予可以行使企业法人权力的人,但是法定代表人不等于企业法人,两者不能混淆。
二、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有以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人,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正在服刑期间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比如,被罚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和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人,被判处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之后起的未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