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剩余污泥的排放量一般都要保持恒定
剩余污泥排放对活性污泥系统的功能及处理效果影响很大,但这种影响很慢。比如通过调节剩余污泥排放量控制活性污泥中的丝状菌过量繁殖,其效果通常要经过2~3倍的泥龄之后才能看出来。也就是说,当泥龄为5d时,要经过10~15d之后才能观察到调节排泥量所带来的控制效果。
因此,无法通过排泥操作来控制或适应进水水质水量的日变化,即使排泥奏效,发生变化的那股污水早已流出系统,所以排泥量一般也都保持恒定。但需要每天统计记录剩余污泥排放量,并利用F/M或SRT值等方法每天进行核算,总结出规律性。
回流污泥量的调整方法有哪几种
(1)根据二沉池的泥位调整。
这种方式可避免出现因二沉池泥位过高而造成污泥流失的现象,出水水质较稳定,其缺点是使回流污泥浓度不稳定。
(2)根据污泥沉降比确定回流比
计算公式为:
R=SV/(100—SV)
污泥沉降比测定比较简单、迅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其缺点是当污泥沉降性能较差、即污泥沉降比SV较高时,就需要提高污泥回流量,结果会使回流污泥的浓度下降。
(3)根据回流污泥浓度和混合液污泥浓度调节回流比
计算公式为:
R=MLSS/(RSSS—MLSS)
分析回流污泥和曝气混合液中的污泥浓度使用烘干法,需要时间较长,直接指导运行不太现实,一般作为回流比的校核方法。
(4)根据污泥沉降曲线,确定特定污水处理场活性污泥的佳沉降比。
再通过调整污泥回流量使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正好等于这污泥通过沉降达到大浓度的时间,此时的回流污泥浓度大,而回流量最小。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在获得高回流污泥浓度的同时,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最短,此法尤其适用于反硝化脱氮及除磷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