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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发电机出租、化州本地品牌发电机租赁供应

  • 发布时间:2020-01-02 22:58:53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东莞, 东莞市大朗镇沙步村金朗南路497号
    公司:东莞上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手机:13530374351
    微信:xiangnan0128
    电话:0769-83061188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化州发电机出租、化州本地品牌发电机租赁供应

    上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二手发电机买卖、发电机出租、维修、回收等一整套服务的公司。产品有卡特、康明斯、大宇、三菱、沃尔沃、劳斯莱斯等等。品质保证,服务周到!欢迎客户以及同行朋友莅临考察,合作共赢!一次合作,终生朋友!

     本公司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普通/低噪音发电机具体规格有:30KW、50KW、75KW、90KW、120KW、200KW、250KW、300KW、400KW、500KW、600KW、800KW、1100KW;随时为客户提供不同功率机组自备发电业务,电力供应保障充足,为各项工地施工、消防备用、企业避峰、短期自备发电的首选。专业员工现场安装、调试、维护;根据客户需要24小时随时发电。并配有专业的操作人员配合机组的发电。提供完善、专业的发电机出租服务,客户可以定期、不定期或短时租用。

    发电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只需租用一台发电机组时,根据其使用情况(常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支付租金。

    二、 使用地点:

    三、 租用时间

    租用期暂定为二个月,最终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但当甲方工程有变化时,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确定是否租用。

    四、 租金结算方式:

    1. 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设备进场费  ,不承担退场费。

    2. 甲方按月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出示正规发票。

    3. 最后结算时若租期不足一个月,常用电流(含操作人员)按RMB200元/天结算;备用电源(含操作人员)按130元/天,备用电源(不含操作人员)按65元/天。

    五、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发电机组使用需要的柴油,不承担使用过程中其它任何费用。

    2. 负责提供乙方工人的食宿条件,其费用自理。

    3. 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事项。

    六、 乙方责任

    1. 提供性能完好的二台发电机组到甲方工地,保证每台设备完好天数达到28天/月。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无条件更换机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 负责设备的清洁、操作、保养、维修工作。

    3. 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运输、安全等各种事项。 4. 乙方人员设备满足甲方24小时连续工作的需要;人员工资由乙方自己承担。

    5. 乙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 乙方作业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 7. 乙方设备维修、保养前必须向甲方提前说明,保证不耽误甲方工程的施工。 8. 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调配,安全、积极、高效地完成甲方所交给的任务。若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人员。

    9. 乙方必须为甲方节约资源(柴油),若发现有故意浪费资源或偷盗资源的情况,一经发现处以RMB1000元/次的处罚。

    10.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11. 保管好随机工具、零配件、技术资料等。

    12. 乙方人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遵守施工区及生活区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出现任何责任,后果自负。

    七、 未尽事宜:

    本着互利互让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租金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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