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德里商标的优势
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范围内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省钱:申请人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从数额上看,国际注册费大大低于分别向每个国家申请注册的费用。至于查册费用另计,因需牵涉所有地区的查册,费用十分昂贵,届时再报。
省时: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即可完成。
省事:国际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无须委托国内外的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可用中文与一份申请书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注:注册马德里商标须先在所属国获得基础注册,才能向马德里联盟提出申请,有可能造成时间上的延误、注册内容须与基础注册相同、在马德里申请5年内,任何人可通过打击基础注册使整个马德里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