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我校开展特种作业培训有关通知如下:
1、培训项目:
(1)电工:高压,低压电工。
(2)金属焊接与切割。
(3)登高作业。
(4)制冷与空调。
(5)电工、焊工、登高复审。
2、培训条件:
年龄满18-55周岁、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
为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我校开展特种作业培训有关通知如下:
1、培训项目:
(1)电工:高压,低压电工。
(2)金属焊接与切割。
(3)登高作业。
(4)制冷与空调。
(5)电工、焊工、登高复审。
2、培训条件:
年龄满18-55周岁、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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