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重要的认定条件之一。苏州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会出现如下疑问:企业的哪些产品(服务)能归集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这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该又该如何计算?智为铭略小编来帮助大家解答这些疑问。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的区别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所以苏州企业就可以明确主要产品(服务)属于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且收入占比需要大于50%。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2、总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满足“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的标准。
申报的企业可依照《工作指引》的规定计算自家是否符合高企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