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设置:
1、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2、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3、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4、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道路交通标志牌的分类 :
(1)三角标志:告知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2)圆形标志: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告诉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交通标志杆柱式一般有悬臂式交通标志杆、双柱式交通标志杆等几种样式。
柱式标志之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
交通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分为,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国道、省道不低于5000mm。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见效,但不宜小于120cm。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交通标志杆柱式一般有悬臂式交通标志杆、双柱式交通标志杆等几种样式。
柱式标志之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
交通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分为,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国道、省道不低于5000mm。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见效,但不宜小于120cm。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
道路标志牌根据用途来分类可分为:警告标志标牌、禁止标志标牌、指示标志标牌、指路标志标牌、旅游区标志标牌和施工标志标牌等。道路标志牌牌面颜色由底色、图形或字符色、边框色和衬边色组成,标牌的整体结构由标志底板、滑槽及加固件、标志面、支撑件及紧固件和标记这几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