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审计报告披露: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2020年4月底之前通过 AMBERS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延长私募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报送更新时限:
2月1号,考虑到目前疫情状况,中基协出具通知适当延长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私募基金的各类信息报送更新时限。
近期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报送事宜调整如下:
一是私募基金管理人2019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是私募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信息更新报送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三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信息披露备份季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信息披露备份年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管理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月信息披露备份月报填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已经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尽快安排审计报告出具事宜和相应数据披露,想从事私募投资业务的企业则需要做好第一步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私募牌照办理、私募证券牌照转让、法律意见书出具以及审计报告出具、法律咨询顾问等服务,我司可提供一条龙服务,详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