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标准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4、16、20、25、32、40、50mm。
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1.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5mm;
2.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3.当要求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2.横肋公称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3.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4.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5.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带肋钢筋通常带有纵肋,也可不带纵肋;